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可带队到兴安县公安局检查指导工作。
唐可一行实地检查了湘漓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及“五大行动”开展情况,随后在县公安局七楼党委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会上,市公安局督察支队支队长杨旭昀通报了市局督导组督导检查县局“五大行动”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并就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朱勇同志汇报了“五大行动”开展情况,黄波副县长代表县局党委详细汇报了今年以来全县公安工作情况。
唐可指出:今年以来,兴安县局在市局党委以及兴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相关会议部署要求,聚焦自治区公安厅六项重点工作,紧扣市局党委“三个第一”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唐可要求:一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宣讲、大化解、大调研、大督导”专项行动,要认真按照区厅、市局党委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树牢命案可防可控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要认真做好信访积案攻坚工作,要坚持“一案一专班”,整合各类资源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三要统筹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要认真对照市局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确保如期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推进兴安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四要抓实队伍建设,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契机,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守队伍建设底线,坚决防止队伍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