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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丨追回业务备用金

作者:蒋腾达 黄金城
来源:叠彩区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叠彩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孙某某,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因利用担任信访局财务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预借业务备用金后挪归个人使用且长期未归还,违反了廉洁要求,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近日,叠彩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孙某某,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因利用担任信访局财务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预借业务备用金后挪归个人使用且长期未归还,违反了廉洁要求,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收到本级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孙某某从区财政局预借8万余元业务备用金长期未冲销,涉嫌挪用公款。该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就相关借款问题向孙某某开展核实。

  “经你们提醒我记起来了,那是三年前我在信访局担任报账员的时候,预借了8万余元业务备用金,作为处理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后来调到其他单位,我就把冲销这事忘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孙某某对自己长期不归还业务备用金问题做了轻描淡写的解释。

  为进一步查清问题原因,调查组一行转移阵地,到区财政局,对负责借款拨付的会计熊某进行了谈话。“孙某某预借备用金长达三年,且调离原单位已一年,你们是否督促他及时冲销借款?”

  “我多次通过微信提醒他冲销借款,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一直也没有对借款进行冲销。”熊某表示自己多次提醒孙某某冲销借款,但孙某某一直拖延不还,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事出反常必有问题,为彻底查清问题,调查组另辟蹊径,到银行调取了孙某某银行流水,发现预借的业务备用金转入其个人账号后,迅速被其用于信用卡还款和个人高消费开支。掌握充足的证据后,调查组又一次找孙某某谈话。

  “作为报账员,本应该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规章制度,却长期把预借备用金保留在个人账户,用于维持自己高消费开支……”面对调查组出示的证人证言,孙某某低着头、搓着手,承认了自己长期挪用业务备用金的问题。并按调查组要求及时将8万元借款转至原单位账户,完成冲销流程。最终,孙某某因违反廉洁要求,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针对案件暴露出财务管理不规范、个人借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向区财政局等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叠彩区财务管理制度》《叠彩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严防类似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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