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荔浦市监察委员会举行新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仪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蓝振武主持宣誓仪式,荔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旭庆、荔浦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冯桂能到场监誓。荔浦市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参加宣誓仪式。
根据荔浦市监察委员会提请,12月30日,荔浦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任命蒋明州为荔浦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何翠英、邹峰波为荔浦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规定,荔浦市监察委员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仪式开始后,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任监委副主任、监委委员面向国旗和国徽肃立致敬,副主任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誓,宣誓人齐声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铮铮誓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本次庄重而严肃的宪法宣誓仪式,既是对新任监委领导的一次法治教育和党性锤炼,也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践行法治精神、忠诚履职担当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