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小学门口的集体土地,怎么就成了个人用地?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举报内容直指平乐县阳安乡善福村党支部副书记陶某存在霸占集体土地、骗取项目资金等多项问题,随后,阳安乡纪委迅速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核查组聚焦“霸占集体土地”这一核心线索,通过调取善福村自2013年以来的村级档案,走访历任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发现当年村里建设五保村时,存在选址变更记录模糊、土地置换无书面协议、无“四议两公开”决策等问题。
“当时村里要建五保村,原计划用小学门口的集体地,但部分村民反对,所以换了地方,具体怎么换的我记不清了。”面对核查组的询问,一位老村干含糊地回应。
进一步调查得知,2013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陶某,为解决五保村建设用地问题,先是用个人名下水田置换两名村民的旱地,再用这两块旱地换回村集体的小学门口土地。但最终,这块约936平方米的集体土地却没有用在村集体身上,而是被陶某占为己有。
“置换是开过会的,只是我当时在外学习,没留下记录。”面对核查组的询问,陶某始终无法提供任何会议记录和决议文件。而时任其他村干部均证实此事是事后才知晓,并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核查组调取了阳安乡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的土地测量材料,印证了陶某通过违规置换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事实。
人证物证俱在,面对铁一般的证据,陶某不得不承认自己违规侵占村集体土地的事实。最终,阳安乡纪委根据核查结果,认定陶某涉嫌违反组织纪律,对陶某予以立案审查。
案件的查处,彰显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查基层“微腐败”的坚定决心。下一步,阳安乡纪委将以该案为警示,加强对村级集体“三资”处置、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健全“四议两公开”监督机制,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