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为新征程校准航向、凝聚力量。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定盘星”,是衡量党性与作风的“试金石”。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特殊使命,必须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以有力监督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引导广大干部树牢为民初心、践行实干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铸牢思想根基,把稳政绩导向“定盘星”。树立正确政绩观,决定性在党性,核心是为民造福。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清晰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思想引领,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相关重要论述纳入学习重点,通过专题研讨、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认清:政绩不是个人“功名簿”,而是群众“幸福账”。唯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政绩才能行稳致远、经得起检验。
强化监督执纪,纠治政绩偏差“顽瘴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政绩观扭曲的突出表现,也是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现实中,“拍脑袋”决策、“形象工程”、数据造假、“半拉子工程”等问题仍有发生,既伤民心又坏风气。纪检监察机关要扛起监督首责,将学习教育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做实日常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严肃查处阳奉阴违、劳民伤财、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深挖作风与腐败隐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推动形成重实干、重实效的鲜明导向。
健全长效机制,筑牢实干担当“防护网”。正确政绩观既靠思想引领,更靠制度保障。此次学习教育明确要求建章立制,破除不符合正确政绩观的制度障碍。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议事决策、政绩考核、容错纠错等机制,把群众满意度、民生实效、长远价值作为考核关键,破除“唯 GDP”“唯速度”倾向。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严肃追责问责偏差问题,又为担当者撑腰鼓劲,营造实干有舞台、空谈无市场、作假受惩戒的良好政治生态。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意义重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此次教育为契机,持续强化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督促党员干部以党性立身、以实干成事,把为民初心融入工作、把担当精神落到细节,多办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多做利在长远的好事,以实打实的政绩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