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恭城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于3月2日启动,截至3月5日,各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巡察组将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开展常规巡察。
进驻会上,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本轮巡察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和具体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同志就如何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向被巡察单位提出要求:要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要落实政治责任,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各方面工作;要强化担当意识,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积极协作配合、强化纪律执行,确保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紧扣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规定,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