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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扎紧廉洁从业制度笼子 护航国企高质量发展

作者:龙轩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摘要:新《规定》立足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紧盯廉洁风险突出问题,细化行为规范、强化监督约束,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企干部队伍、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提供了坚实制度遵循。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新时代纵深推进国企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制度成果,更是规范国企领导人员履职用权、守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关键举措。新《规定》立足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紧盯廉洁风险突出问题,细化行为规范、强化监督约束,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企干部队伍、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提供了坚实制度遵循。

  此次《规定》修订,是党中央紧盯国企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破解新型腐败、隐性腐败隐形变异难题,筑牢国企廉洁防线的制度升级。相较于旧版规定,新《规定》进一步织密监管网络,覆盖国有独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消除监督盲区、实现监管全覆盖;紧扣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金管理、选人用人等权力运行核心环节,明晰廉洁从业负面清单,既重申严禁谋私营利、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传统违纪底线,更针对性瞄准盲目决策致国资流失、数据造假、虚假贸易等新型问题划出硬杠红线,直击“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等顽瘴痼疾。同时,新规将作风建设与廉洁从业深度融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倒逼国企领导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上。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落实《规定》绝非停留在纸面学习,而是要融入国企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方面要筑牢思想防线,将《规定》纳入国企领导人员教育培训核心内容,结合清廉国企建设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摒弃“国企特殊论”错误认知,摒弃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做到依规用权、廉洁用权。另一方面要压实监管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国资监管部门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专责监督,统筹整合各类监督力量,紧盯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融资担保等风险高发领域,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新《规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划定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也为干部担当作为厘清边界。国企领导人员要精准把握新规内涵,既要严守廉洁底线,管好自身、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也要杜绝“躺平避责”心态,在合规廉洁前提下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切实扛起国资保值增值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国有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廉洁是国企行稳致远的生命线。国有企业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重要契机,持续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强化监督执纪、厚植廉洁文化,引导国企领导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清正廉洁的作风和务实担当的作为,守护好国有资产,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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