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雁山区委第一巡察组针对该区草坪乡草坪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集体资金账户相关银行流水账本时,巡察组发现草坪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唐某某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进行大额取现支付的问题,致使村集体资金管理面临风险。
对此,区委巡察办果断启动“边巡边移”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协作区。经调查,唐某某违反工作要求,将本应通过村集体资金账户转账支付的征地款、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多次违规从草坪村集体资金账户大额取现支付,累计取现达230余万元,导致村集体资金管理存在风险。2025年4月,唐某某被给予警告处分。
近年来,雁山区深化“巡察+纪检+协作区”联动机制,在情况通报、线索移交、审查调查、巡察外围走访等关键环节协同发力,整合巡察与纪检、协作区资源,促使监督从“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联动”,构建严密的监督闭环,提升监督效能。
该区委巡察机构重点关注村级制度执行不力、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处置村集体“三资”、强占资源、侵占挪用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巡察工作。精准制定《雁山区对“一把手”巡察监督重点清单》,聚焦村级“一把手”,从政治素质、履职尽责等多个维度实施监督,精准描绘政治画像,直面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责任短板,通过严格审查督促其履行职责,有效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走向规范化。
同时,雁山区巡察机构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对巡察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推动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雁山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雁山区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等制度机制11项,及时堵塞监管漏洞。集中整治以来,该区深化运用“巡察+协作区”模式,对全区35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1个,移送问题线索11件、查处11人,追回村集体资金近440万元,以有力监督守好农村集体“家底子”“钱袋子”。
此外,在巡察过程中,雁山区委巡察组严格对标中央要求,紧扣民主评议、实地走访等关键环节,创新方式方法,对照监督清单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监督。针对发现的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通过“一对一”谈话督促“一把手”当面说明情况,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个人监督综合报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以及乡村建设项目管理等突出问题。在线索移交、整改监督等关键环节持续协同发力,全面提升监督效能。”雁山区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