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之窗 > 巡视巡察 > 正文

资源县:推行“全周期管理” 提升巡察整改治理质效

作者:黄湖霞 邓笑雪
来源:资源县纪委监委
摘要:近年来,资源县委巡察办立足巡察工作落脚点,推行巡察整改“全周期管理”模式,构建“明责、督责、考责”闭环工作体系,推动巡察整改从“纸面销号”向“实质清零”转变,持续释放巡察监督治理效能。

  近年来,资源县委巡察办立足巡察工作落脚点,推行巡察整改“全周期管理”模式,构建“明责、督责、考责”闭环工作体系,推动巡察整改从“纸面销号”向“实质清零”转变,持续释放巡察监督治理效能。

  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资源县坚持问题导向,从巡察反馈环节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分管县领导、被巡察党组织“双通报”机制,严格落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双签字”制度。同时,健全“周调度、月对账、季销号”动态管理机制,从严把控整改举措、整改时限、责任分工。对整改推进滞后、落实不力的单位精准发力,通过下发督办函、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倒逼整改,筑牢整改责任防线。

  严把整改质量关口。该县充分发挥巡察机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三方联动”监督格局,常态化开展整改专项督查。推行整改报告“四方联审”会商机制,由巡察办牵头,联合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组对整改报告逐条核验、逐项筛查。今年以来,累计联审各类整改报告20份,提出整改优化意见60余条,退回虚假整改、材料式整改报告6份。

  推动标本兼治治理。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全面梳理巡察发现的高频共性问题,形成共性问题台账,推动同类问题未巡先改、源头治理。此外,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单位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核心内容,作为政治生态研判、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截至目前,资源县前3轮巡察反馈的8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781个,整改完成率达96%,累计推动建章立制61项,挽回经济损失18.69万元。

巡察故事|垃圾池“重生”记
雁山区召开第十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