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安县纪委监委精准锚定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作为关键突破口,以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严查领域内突出问题,切实为村集体“守好家、管好账”。
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的“家底子”,是算好明白账的前提。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牵头组建工作专班,紧盯“三资”领域突出问题统筹协调、督办落实,并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今年以来,累计召开“三资”管理专项整治、“五清五规范”经验推广等会议8次,对全县村(社区)“三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发现2024至2025年累计问题合同39份,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2份,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落地。
同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该县纪委监委精准发力,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中,共推动解决群众诉求问题23个、职能部门相关问题30个,处置问题线索18条,立案14人。发现崔家乡高泽村委2个林场出租未签订合同等问题24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12个,累计化解债务76.26万元,帮助村集体追回资金31万余元,切实维护了集体和群众利益。
为实现长效治理,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施治推动“三资”监管抓常抓长。一方面凝聚监督合力,构建“纪检监察机关+主管部门+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监督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另一方面健全监管体系,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强化监管与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建立“纪委+专业”联合监督模式,严防集体资源应进未进、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