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收到本级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孙某某,从该区财政局预借8万余元业务备用金且长期未冲销,涉嫌挪用公款。
该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就相关借款问题向孙某某开展核实。
“经你们提醒我记起来了,那是三年前我在信访局担任报账员时,预借了8万余元业务备用金,作为处理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后来调到其他单位,我就把冲销这事忘了。”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孙某某对自己长期不冲销借款的行为解释道。
为进一步核查问题原因,该调查组找到该区财政局负责借款拨付的会计熊某了解情况。
“孙某某预借备用金长达三年,且调离原单位已一年,你们是否督促他及时冲销借款?”
“我多次通过微信提醒他冲销借款,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一直也没有对借款进行冲销。”熊某还提供了相关证据。
调查组又到银行调取了孙某某银行流水,发现其预借的备用金转入其个人账号后,迅速被用于信用卡还款和个人高消费开支。
面对调查组出示的证人证言和银行流水记录,孙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长期挪用业务备用金的问题,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8万元借款转至原单位账户,完成账目冲销。
2025年11月,孙某某因利用担任单位财务报账员的职务便利,预借公款后挪归个人使用且长期未归还,违反廉洁要求,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个人借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向区财政局等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叠彩区财务管理制度》《叠彩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桂林市叠彩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