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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靶向施治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作者:桂林市纪委监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摘要: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要求“继续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务求取得更大实效”。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要求“继续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务求取得更大实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始终高度重视、用心用情用力,聚焦县以下这一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确保取得更大成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深化运用群众点题机制,通过问需于民列清单、问计于民查问题、问效于民治顽疾开展系统整治,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点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清单”,切实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以群众关切为靶向点题整治

  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一端连接各部门各单位,一端连着广大人民群众。桂林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群众点题机制,紧盯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以系统整治实际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收集群众诉求。坚持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强化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访、网信等部门和单位协同联动,通过“走访+谈话”深入调研、“群众+企业”点题、“社区网格民意会+片区院坝会+农村火塘会”倾听诉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审批、优亲厚友等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收集、逐条过筛、逐项研判。

  建立问题清单。对收集的群众诉求,建立“收集—汇总—研判—反馈”工作流程,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建立群众“点题清单”,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申报环节,明确虚报项目信息、编造申报材料、虚构夸大项目、套取资金等问题清单;在项目实施环节,明确未批先建、违规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清单;在资金拨付环节,明确拖延拨付、未足额拨付、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清单;在资金使用环节,明确“管项目吃项目”、“靠采购吃采购”、借机敛财等问题清单,确保整治方向准、任务明、重点清。

  压紧压实责任。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建立市县两级党委班子成员领办包抓、调研督导、集中会商等工作机制,督促各级“一把手”带头靠前抓、班子成员联动抓、各级部门具体抓,环环扣紧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链条。市纪委监委建立“诉求清单—任务分解—限时落实—定期反馈”快速响应和闭环监督机制,对群众诉求实行专人受理、专单转办、专题督办,逐级传导责任压力,拧成系统整治“一股绳”。

以群众利益为导向清除蛀虫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带全局,始终利剑高悬,保持强大攻势,坚决清除啃食乡村振兴资金的“蛀虫”。

  全面起底挖线索。坚持线上与线下监督相结合,线上整合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梳理近年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情况,收集和甄别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线下完善与信访、审计、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市纪委监委领导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紧盯“案中案”,多维度清存量,在查清具体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又深挖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紧盯重点查问题。聚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产业奖补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严查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挤占挪用、迟拨滞拨、虚报套取补贴、未按要求公开公示等问题。针对乡村振兴小额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围绕项目决策、建设、验收关键环节,加强对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推进的监督,严查违规决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虚报套取项目资金、验收走过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紧盯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严查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以办公经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等问题。

  严把关口提质效。严把线索处置关,打好领导包案、片区协作、直办督办、指定管辖等“组合拳”,定期梳理尚未办结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清单,通过面对面问效、点对点通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承办部门加快办理进度,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严把案件质量关,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等方面,对办结的案件逐一开展交叉评查,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和指导案例等方式,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严把办案安全关,坚持案件查办与安全管控同部署、同落实,守牢办案安全底线,从源头上防范和消除风险隐患。

以群众满意为标尺系统施治

  群众满意是检验整治成效的根本标准。桂林市纪委监委将群众关心关切作为开展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职能部门系统治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中的行业性问题,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以案为鉴抓整改。注重从查处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典型案例中,挖掘警示教育资源,总结案件特点、剖析思想根源、突出纪法解读,实行“一册书”对照剖析、“一张榜”公开通报、“一部片”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真正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聚焦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拨付使用,项目申报、实施和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成效“四张清单”,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一竿子插到底”。

  类案分析明对策。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逐案过筛,细化问题类型,在资金使用方面,划分为粮油生产保障、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8类;在问题性质方面,找准村级小额工程拆解项目逃避招标、补贴发放信息造假骗领、项目建设资金闲置等行业性问题,围绕思想、制度、监督三个维度加强类案对比分析,从加强党的领导、压实“两个责任”、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共性研判精准施策,推动监督、办案、警示、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同向发力。

  建章立制堵漏洞。针对查办案件暴露出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推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加强制度建设和流程再造,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协同监管、乡镇财政资金审批、非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报告等管长远的制度机制,综合运用约谈提醒、整改“回头看”等方式跟踪问效。探索建立大数据监管预警模型,上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监督子场景,引入财政、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行权事项数据,通过“模型预警+人工核查”模式,加强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重大项目进度的调度分析,对资金滞留、缓拨、挪用等问题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日常监督 管好党员干部“八小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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