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属于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所列情形,不建议作为候选人。”日前,兴安县纪委监委在收到资格联审函后,对照推选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负面清单严格审核,并出具了否定性意见。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村(社区)“两委”换届人选资格联合审查这一关键环节,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上岗”。
在联审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在收到联审函后,综合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线索管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信息,由案件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依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切实把好候选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审查全面、客观、精准。
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11批次3824名村(社区)“两委”干部的资格联审,共筛查出12名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干部,均按规定提出否定性意见,有效净化了换届候选人队伍。
“资格联审是选人用人的重要关口,必须从严从实,绝不放过任何疑点。”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新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廉政教育、纪律提醒和履职监督,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