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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
摘要:桂林市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桂林市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市纪委监委接受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市委巡察办为市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市纪委;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桂林廉政教育中心和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数字化信息中心)为二层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市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市委领导下,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直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有关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市委巡察办主要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研究提出巡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及配套制度。

  (2)统筹协调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汇总分析巡察工作情况,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4)配合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5)负责与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视组日常联络,督促移交事项的办理和有关整改工作。

  (6)办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市委巡察组主要职责:

  (1)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开展巡察。

  (2)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方式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发现突出问题。

  (3)向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情况。

  (4)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会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

  (5)对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处置事项及时分类移交,会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跟踪督办工作。

  (6)负责联系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会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县(市、区)巡察工作情况。

  (7)办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桂林廉政教育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负责廉政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行维护、廉政教育宣教、讲解等工作,提供廉政教育宣教、讲解等培训。

  (3)负责反腐倡廉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党风廉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清廉桂林网、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协助做好网络举报工作。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反腐倡廉音像广电、网络宣教、刊物征订以及编印资料等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数字化信息中心)职责:

  (1)承担我市纪检监察办案点的日常管理和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办案点数字化信息建设。

  (3)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设22个内设机构以及机关党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市委工作机构序列,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在市纪委。市纪委监委二层事业单位2个:桂林廉政教育中心是市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数字化信息中心)是市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1.根据市办发〔2019〕44号文件,市纪委监委机关行政编制119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1名。在职在编109人、离休2人、退休63人。

  2.根据市编〔2017〕1号文件和市编〔2019〕9号文件,市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行政编制38名。在职在编33人。

  3.根据市编〔2019〕47号文件,桂林廉政教育中心编制22名。在职在编18人。

  4.根据市编〔2019〕48号文件,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数字化信息中心)编制15名。在职在编1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今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大力推进清廉桂林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桂林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8,501.79万元,同比增加1,010.20万元,同比增长13.48%。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6,752.02万元,同比增加819.95万元,同比增长13.82%;桂林廉政教育中心594.07万元,同比增加75.67万元,同比增长14.60%;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1,155.70万元,同比增加114.58万元,同比增长11.01%。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01.7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9.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87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8,501.79万元,同比增加1,010.20万元,同比增长13.48%。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预计2022年廉政教育中心版面更新费、视频制作费增多;三是综合业务基地扩容后运维费、设备购置经费的增加。其中:

  (一)经费拨款5,901.79万元,占总预算69.42%,同比增加910.20万元,同比增长18.23%。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4,652.02万元,同比增加719.95万元,增长18.31%;桂林廉政教育中心594.07万元,同比增加75.67万元,同比增长14.60%;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655.70万元,同比增加114.58万元,同比增长21.17%。

  (二)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2,600.00万元,占总预算30.58%,同比增加100.00万元,同比增长4.00%。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2,100.00万元,同比增加100.00万元,同比增长5.00%;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500.00万元,同上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8,501.7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5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42%,同比增加909.57万元,同比增长25.64%;项目支出4,044.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8%,同比增加100.63万元,同比增长2.5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详细如下:

  1.市纪委监委机关6,752.02万元,同比增加819.95万元,同比增长13.82%,其中:行政运行2,966.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4.00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776.90万元、巡视工作330.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3.40万元、残疾人就业12.0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6.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9.06万元、住房公积金230.11万元。

  2.桂林廉政教育中心594.07万元,同比增加75.67万元,同比增长14.60%,其中:事业运行509.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8万元、残疾人就业1.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30万元、住房公积金19.92万元。

  3.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1,155.70万元,同比增加114.58万元,同比增长11.01%,其中:事业运行1,113.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6万元、残疾人就业1.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0万元、住房公积金9.85万元。

  (二)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4,456.89万元,同比增加909.57万元,同比增长25.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2.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5.44万元。

  2.项目经费预算4,044.90万元,同比增加100.63万元,同比增长2.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9.8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2.90万元、其他支出435.4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501.79万元,同比增加1,010.20万元,同比增长13.4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预计2022年廉政教育中心版面更新费、视频制作费增多;三是综合业务基地扩容后运维费、设备购置经费的增加。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01.79万元,同比增加1,010.20万元,同比增长13.48%,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42%,同比增加909.57万元,同比增长25.64%;项目支出4,044.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8%,同比增加100.63万元,同比增长2.5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相同。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详细如下:

  1.市纪委监委机关6,752.02万元,同比增加819.95万元,同比增长13.82%,其中:行政运行2,966.0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94.00万元、大案要案查处1,776.90万元、巡视工作330.0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6.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53.40万元、残疾人就业12.0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6.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9.06万元、住房公积金230.11万元。

  2.桂林廉政教育中心594.07万元,同比增加75.67万元,同比增长14.60%,其中:事业运行509.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28万元、残疾人就业1.6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5.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30万元、住房公积金19.92万元。

  3.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1,155.70万元,同比增加114.58万元,同比增长11.01%,其中:事业运行1,113.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56万元、残疾人就业1.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10万元、住房公积金9.85万元。

  (二)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4,456.89万元,同比增加909.57万元,同比增长25.6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2.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5.44万元。

  2.项目经费预算4,044.90万元,同比增加100.63万元,同比增长2.5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19.8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0.00万元、资本性支出102.90万元、其他支出435.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5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5.46万元,主要包括:伙食补助、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为199.45万元,同比增加62.70万元,同比增长45.85%,详细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12.13万元,同比增加64.68万元,同比增长136.31%。其中:因公出国(镜)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8.00万元。

  (1)公务接待费11.64万元,同比减少3.32万元,同比下降22.19%。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二是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9万元,同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68.00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预算费用,增加的原因是委机关有三台公务用车车龄将近15年,且维修频次多、费用高,拟适时更换。

  2.会议费预算35.90万元,同比减少0.51万元,同比降低1.4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

  3.培训费预算51.42万元,同比减少1.47万元,同比降低2.7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为199.45万元,同比增加62.70万元,同比增长45.85%,详细如下:

  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12.13万元,同比增加64.68万元,同比增长136.31%。其中:因公出国(镜)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1.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8.00万元。

  (1)公务接待费11.64万元,同比减少3.32万元,同比下降22.19%。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二是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9万元,同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费68.00万元,为本年度新增预算费用,增加的原因是委机关有三台公务用车车龄将近15年,且维修频次多、费用高,拟适时更换。

  2.会议费预算35.90万元,同比减少0.51万元,同比降低1.40%。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详细见下表:

  3.培训费预算51.42万元,同比减少1.47万元,同比降低2.78%,减少的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详细见下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80.52万元,同比增加859.52万元,同比增长28.45%,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预计2022年廉政教育中心版面更新费、视频制作费增多;三是综合业务基地扩容后运维费的增加。明细如下:办公费2,387.83万元、印刷费15.48万元、水费36.65万元、电费194.26万元、邮电费41.78万元、物业管理费396.60万元、差旅费308.42万元、维修(护)费124.39万元、会议费35.90万元、培训费51.42万元、公务接待费11.64万元、劳务费14.70万元、工会经费27.77万元、福利费5.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9万元。

  (二)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0.00万元,同比减少200.52万元,下降100.00%。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原值总计1,067.37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设备等资产原值836.71万元;交通工具资产原值230.66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2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指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桂林市纪委监委(部门)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1)

  十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表12)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桂林市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xls

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基地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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