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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协助驻在单位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作者:路国鹏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强化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构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以监督落实绩效考评为切入点,增强了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当好派驻“哨兵”,擦亮监督“探头”,抓好“关键少数”,不断推进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强化与生态环境局党组构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以监督落实绩效考评为切入点,增强了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当好派驻“哨兵”,擦亮监督“探头”,抓好“关键少数”,不断推进驻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找准工作定位,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结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刻理解和认识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助市直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涵要义、重点任务和作用发挥,找准职责定位,严守职责界限,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落实“三为主”“一报告”,把协助职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尽职不越位。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经常督促推动市直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党组把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摆在重要位置,深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推动党组在部署工作的同时,将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发挥好,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落细重点任务。做细做实责任清单、提示单、目标责任书等监督载体,细化量化工作目标,拧紧责任链条,让党组明责尽责履责。

  聚焦关键少数,进一步抓好“一把手”监督。督促驻在单位局党组抓系统,系统抓,抓层次,层层抓,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使“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见诸行动,履行职责使命成为习惯。督促局党组书记牢固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党组成员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要求,自觉对标对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每年督促局党组及12个县(市、区)支部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至少2次,各支部召开廉政风险排查分析会至少1次。纪检监察组组长与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等经常交换意见、压实责任、互相监督,切实担负起“两个责任”。深入到12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帮助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加强对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立足做实做细,进一步夯实日常监督。把局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强化与生态环境局建立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监督反馈、定期会商、风险防控、纪律教育等制度,构建了“大监督”的协调机制,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全过程监督,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强化监督检查,对县(市、区)逐个单位进行集中化、全方位体检,开展领导班子政治生态画像并综合分析,做到分析研判见人、见事、见问题,同时组织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召开会议,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双签字确认,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推动驻在单位及下级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中央巡视和环保督查、自治区巡察反馈发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及时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派出机构“一把手”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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