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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

作者:付饶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7月12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组例会上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结合组内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职在岗全体人员参会。

  “请大家原原本本、逐字逐句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将其作为今后开展工作的‘标尺’,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7月12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组例会上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结合组内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职在岗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先是由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唐世民逐字逐句对《规则》进行领学,并结合工作实际就《规则》内容提出自己的感悟。“《规则》是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遵循,是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支撑,做好《规则》的贯彻执行,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乐表示,《规则》对派驻机构支持推动驻在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详细规定,是派驻机构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有力保证。

  参会人员认为,《规则》规范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和管理监督,进一步明确职权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身监督,促进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是派驻机构履职尽责的重要制度支撑,是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要求具体化法治化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修订两年前的《规则(试行)》并将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规则》的出台牢牢把握了派驻机构的政治监督使命,对政治担当、作风建设、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在组织和制度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有力推进派驻监督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提升。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苏乐表示,作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必须要在深学、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带头执行《规则》要求,自觉规范监督执纪行为,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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