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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紧盯“关键少数” 切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来源: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
摘要:2022年以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聚焦重点对象,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2022年以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聚焦重点对象,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督促漓管委结合法定权责范畴,从行使职权的“法定性、准确性、操作性”出发,立足规范“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的权力边界,制定印发了《中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确保监督工作落地见效。制定印发了《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共建立57个任务目标,分解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及个人、确定完成时间节点,构建了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拧紧各级党组织责任“螺丝”,上紧廉政“发条”。

  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漓江党工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机关纪委2022年纪检工作要点》,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党员群众,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今年截至7月底,开展党员谈心谈话82人次,廉政谈话56人次。

  三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督促漓江党工委管委会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漓江党工委管委会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集体决策。今年截止目前,共召开党工委会议11次、管委会常务会议7次。比如:《“统筹发力、精准治标、系统保护、科学利用”漓江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中共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工作委员会“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等重大事项决策;33名干部的调配、任免等重要人事任免;《数字漓江5G融合生态保护利用综合平台项目实施方案》等重大项目安排;漓投公司向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漓合行抵押贷款、漓投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信用贷款等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经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漓江党工委管委会“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

  四是聚集重点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漓江党工委管委会把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与市委巡察整改、党建督查整改、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与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管理各项工作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在履行主体责任的同时,主动配合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为化解人手少、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今年3月,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联合漓江党工委管委会整合机关纪委、委属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力量,成立联合监督工作组,围绕重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监督。通过突击检查、交叉互查、明查暗访、自查自纠、与各部门面对面座谈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开展会议监督47次,现场监督40次,谈话了解52人次,发现问题48个,处理信访举报件2件。提出意见建议25条,建议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3个,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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