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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作者:付饶
来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办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走读式”谈话相关文件精神,始终把“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扣关键环节,加强防范,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为切实保障“走读式”谈话安全,在坚持依法依规依纪的基础上,不断筑牢安全防线,确保谈话工作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风险。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办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走读式”谈话相关文件精神,始终把“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扣关键环节,加强防范,扎实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该组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了近期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制的《“走读式”谈话安全正负面清单》和上级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让全组人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谈话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红线意识。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规范谈话场所。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每次谈话前指定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及时报告、切实纠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谈话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谈话室配齐医疗药箱和安防用品,不定期对谈话室及周围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有效排除消防隐患。

  规范安全谈话程序,落实安全责任。时刻将“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规范谈话程序,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安全无隐患。谈话前研判安全风险,有针对性制定谈话方案、谈话安全预案,对被谈话人员做到“六必知”,对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谈话环境、安全用笔等设施进行检查,严格履行谈话前相关报批手续;谈话中密切关注被谈话人身体情绪状态,把握谈话的节奏和方式,确保谈话安全;谈话后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手续,对被谈话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做好心理疏导,使谈话工作既有“力度”,又不失“温度”。

  今年以来,本组共开展“走读式”谈话36人次,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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