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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善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推动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摘要:2022年,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针对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年开展谈话函询15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

  “感谢组织与我开展谈心谈话,请组织放心,我一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群众反映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在接受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信访谈话后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2022年,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针对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年开展谈话函询15人次、提醒谈话6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

  “我组将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通过‘室班组’、‘室组’、‘组企’联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针对国资国企的行业特点,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决防止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集团的代言人、代理人,监督推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不断推进派驻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国资国企持续健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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