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纪检人·手记 > 正文

纪检人·手记丨在基层的熔炉里铸造斩“难”刀

作者:张丽嘉
来源:恭城县纪委监委
摘要:这是我刚到乡镇任职期间着手办的第一件案子,当事人虽然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在面临即将被开除党籍的处分时产生了强烈的抗拒情绪,而以往的应对措施、谈话技巧并不奏效。

  “我已经受到了法律的处罚,也赔了钱,凭什么还要开除我党籍?我不服!”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恭城县恭城镇某村村民潘某于2015年11月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砍伐林木11余立方米,2016年6月被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我很珍惜我的党员身份,那是我付出了青春和汗水在部队换来的,5年前没人说要开除我党籍,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一结束就马上来处理我,明显是你们要借机打击报复!”

  潘某认为自己平日里为村里做了不少实事,只不过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不够听话”,此次处理必定是镇党委政府借题发挥,秋后算账。

  这是我刚到乡镇任职期间着手办的第一件案子,当事人虽然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但在面临即将被开除党籍的处分时产生了强烈的抗拒情绪,而以往的应对措施、谈话技巧并不奏效。

  考虑到在下达处分决定之前,当事人的思想态度很关键。因此我立即向相关人员详细核实了该村“两委”换届期间潘某参选的经过。

  经了解,潘某是恭城镇某村村民小组组长,在脱贫致富方面具有一定带头作用。潘某在去年1月份换届选举中被提名为支委候选人,但在部门联合政审环节发现他曾受过刑事处罚,依据基层组织选举相关文件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符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条件,经镇党委会议研究撤销了潘某候选资格。潘某则认为换届选举有黑幕,在选举会议上发表了扰乱换届选举秩序的言论,因而结下了梁子。

  “首先,组织撤销你的候选人资格并给予你开除党籍处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其次,你有伸张合理诉求的权利,如果你认为我们的工作程序不合法,你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最后,党纪处分没有追溯期,只要一名党员做了违反党员操守的事,一经发现,必定处理,决不偏袒也决不姑息。”在了解事情原委之后,我也再次向潘某作了解释工作,并出具了换届选举相关文件。

  “不是组织蓄意报复你,而是没人可以打破这铁的纪律。但还是感谢你在部队期间为国家和人民做出的贡献,希望你在今后的生活中知错能改,继续发扬军人作风,闯出一片新的天地。”

  “我受党和国家多年教育,不应该知法犯法,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经过多次沟通疏导,潘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提交了一份书面检讨书。

  我起初以为该案件案情简单,实事清楚,依据充分,按规定直接进入审理程序办理即可。但是在处置过程中忽略了当事人近年来的背景经历和心态变化,从而遭遇出师不利。此次事件,扎扎实实给我空白的基层经历敲了警钟——群众无小事。

  尤其是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在面对刁难和威胁的时候,既不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更不能软弱退却。只有勤学苦干,掌握党纪条例、执纪规则运用,练就过硬的业务本领,才不会在群众提出质疑的时候毫无招架之力;同时要走出舒适圈,真正融入到群众中,筑牢群众基础;还要以破浪逆行的勇气在基层的熔炉里铸造斩“难”刀,未来的道路才能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纪检人·手记丨服务式监督让群众满意而归
纪检人·手记|三顾茅庐除安全隐患
清廉桂林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