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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四举措”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作者:沈艳明
来源:雁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近日,雁山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村级党组织时,发现许多村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财务管理问题,并出现个别村因监管不到位,村小组长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情况。

  “由于村小组财务以村民自治自管为主,乡镇重点对村委财务的管理,村小组财务监管存在难点和盲点,村小组财务监管不到位,管理比较混乱,村务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并出现个别村因监管不到位,村小组长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情况。”这是巡察组在巡察村党组织时,发现许多村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该问题。

  近年来,雁山区巡察机构加强部门联动,通过共商问题线索、共享资源信息、共建巡察队伍,贯通融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瞄准监督难点,实现共解监督难题。区委巡察组就该问题及时与区委巡察办、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等共同分析研究,提出把村小组财务列为巡察重要内容,相关单位制定管理措施,有效解决村小组财务管理难的问题。

  把握问题重点,共商问题线索。区委巡察办针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办汇总,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纪检监察、组织部、巡察组等部门召开巡察发现问题共商研判会。通过共同分析研判,对已经掌握或可查性不强以及没有移交价值的线索可直接转为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避免在后续工作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大力提高了巡察工作效率。

  加强情报互通,共享资源信息。区委巡察办在开展巡察工作前,组织巡察组与纪检监察、组织部、政法委、信访、审计等部门召开问题线索通报会,通报被巡察单位近年来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及该单位的其他问题线索情况,让巡察组提前了解情况,确定主要工作方向。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根据以往的工作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向巡察组就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向和着力点提出建议,有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率。

  突出职专结合,共建巡察队伍。雁山区委高度重视巡察队伍建设,调整选拔巡察办、巡察组干部时,优先从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等与巡察工作联系紧密的部门选优配强配齐巡察队伍。每轮巡察队伍组建时,区委组织部按照职业、专业的标准,从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抽调专业人员与专职巡察干部组成,通过巡察专员+专业人员方式组队,优势互补,汇聚巡察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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