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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 构筑保护绿水青山的“纪律屏障”

来源:七星区纪委监委
摘要:七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以强有力的监督构筑保护绿水青山的“纪律屏障”。

  七星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以强有力的监督构筑保护绿水青山的“纪律屏障”。

  “嵌入式”一线监督,强化专项监督力度。七星区纪委监委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 聚焦漓江边生态环境卫生整治、违建拆除、周边村庄风貌提升等工作,灵活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调研监督、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嵌入式”监督,督促相应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通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职能部门清理岸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除破损广告宣传牌等各类垃圾约20吨,完成村庄垃圾清理268处,乱堆乱放清理442处,拆除违法建设46处。建立“室组地”专班监督机制,由区纪检监察室牵头,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街道)纪(工)委组成督查专班,紧盯辖区松林病虫害防治,实地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村民组长、村民代表和群众,广泛收集相关问题线索,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截至目前,开展督查5次,发现清除进度缓慢、防治宣传不到位等问题13个,督促限时整改13个,用铁的纪律守护好绿水青山。

  “互动式”联动机制,形成专项监督合力。为了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配合,更好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党内监督、监察监督、法律监督形成合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缺失问题,七星区纪委监委与七星区人民法院、七星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与区法院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区检察院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作为日常联络部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多向咨询、分析研判以及联合开展执纪执法监督工作等工作机制,共同推动 “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在国家监察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衔接配合,推进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两个保护”领域规范化、具体化协作机制,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截止目前,区纪委监委与区检察院、法院召开联席会议1次、开展“两个保护”联合督查2次、共同督办问题整改1个,纪检监察监督与司法监督的协作配合成效明显。

  “点穴式”重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七星区纪委监委整合巡察监督、各乡办纪(工)委监督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市环督办关于加紧落实生态环境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漓江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等方面,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倒逼责任部门、监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截至目前,共开展实地督查27次,提醒谈话6人次,督促完成中央第七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和市环督办关于加紧落实生态环境巡查发现问题件32件。督促职能部门开展对漓江巡查24次,乡办(华侨)巡查180次,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扛起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强化‘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七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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