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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忠诚履职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

作者:邹绍梅 赖双萍  魏徐本
来源:荔浦市纪委监委
摘要:荔浦市纪委监委全面践行“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理念,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作为荔浦纪检监察工作的头号工程,强化政治监督,紧盯生态环保治理、域内河流整治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随着天气转凉,成群的白鹭翩翩飞舞在荔浦荔江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它们时而站立枝头、时而嬉戏觅食、时而盘旋飞舞,悠闲自得,呈现出一幅诗情画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卷。

  白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栖息地的大气、水质等环境因素非常敏感,享有“环保鸟”的美誉,被国际环保组织誉为“大气和水质的检测器”。白鹭飞临荔浦境内栖息,是荔浦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体现。

  荔浦市纪委监委全面践行“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理念,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作为荔浦纪检监察工作的头号工程,强化政治监督,紧盯生态环保治理、域内河流整治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为保障相关政策落实落地,荔浦市纪委监委相继出台了“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专项督导方案,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22人次,严肃属地管理,压紧压实“一把手”“前线总指挥”职责。组织市自然资源局、荔浦生态环境局等9个部门聚焦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各单位系统排查,督促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17个。推动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22年荔浦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9个100%要求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全程保障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

  同时,还牵头市督查绩效办、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成立2个督导组,通过实地走访、借阅材料等方式,围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落实行政监管责任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并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1个,全方位、立体式压紧压实了各单位责任。

  公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自荔浦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和各中队挂牌成立以来,驻荔浦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重拳出击、部门联动,保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高压态势。因表现突出,荔浦市生态环境保护大队被桂林市公安局授予“二郎神”式优秀警队。7月26日,桂林市公安机关涉林和生态类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再推进会暨上半年绩效工作总结会在荔浦召开。

  此外,荔浦市纪委监委还立足区域监督、网格监督机制,紧盯属地和属事责任,加强“室组地”联动监督,紧盯河湖“清四乱”、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并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

  在荔浦市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荔浦市连续两轮获评“自治区文明城市”,并获评“自治区级生态县(市)”“广西园林城市”“自治区卫生城市”“国家第三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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