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召开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唐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人铭宣读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对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作出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巡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不断把巡察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对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深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得到落实,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县乡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工作不到位、不作为等问题,真正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把压力传到底、传到边。
会议指出,要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始终保持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要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重点围绕群众诉求和初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印证,及时摸清问题。通过及时受理信访、直面群众走访、带着问题寻访、直奔现场突访,着重发现加强基层治理、维护作风形象等方面的问题,结合“谈”“查”,在基层和一线由点及面探出病灶。
会议要求,巡察干部手握巡察监督利器,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把政治规矩挺在前,把纪律红线留在心,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要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高标准履行巡察监督职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任务。
据悉,本轮巡察共安排4个巡察组,对团县委、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溶江镇党委、华江瑶族乡党委、崔家乡党委、白石乡党委等8个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开展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并对4个乡镇所辖的溶江社区、水埠村、粉山村、鳌头村等35个村(社区)实施“乡村一体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