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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以量化考评为抓手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作者:周梅红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为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以量化考评为抓手,每个月召开一次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汇报会,总结工作成效,分析梳理存在问题,评选优良中差,研究制定改进举措,强化自我管理和约束,进一步激活“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助推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上半年,我组立案并结案2件,提出监察建议1份,对驻在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开展约谈12人……”

  “作为派驻工程项目相关职能部门的纪检监察组,我们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还有所欠缺,下半年我们一定强化监督检查,有效推动驻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

  日前,在2023年兴安县纪检监察系统半年工作总结大会上,全县14个派驻机构负责人依次在大会上总结上半年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举措,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该县纪委监委以量化考评为抓手,每个月召开一次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汇报会,总结工作成效,分析梳理存在问题,评选优良中差,研究制定改进举措,强化自我管理和约束,进一步激活“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助推派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为充分擦亮派驻监督“探头”,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兴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监督日志、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量化考核指标,综合考量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工作汇报会评定等内容,每月通过自查自纠、交叉互评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价,实现“常规动作”与“自选动作”差异化绩效考核,及时掌握派驻监督工作动态,客观公正分析评价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

  对于考核评价中发现的派驻机构监督重点不够突出、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斗争本领不高等问题,用好用活“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力量,深化派驻机构与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办、专项督查、督促整改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

  “对派驻机构进行量化考评的目的在于推动派驻机构及时补齐监督短板弱项,为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更加细化考核指标,持续推动派驻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监督的“探头”拓展为“显微镜”,全面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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