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县委统一部署,3月27日,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派出的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将对县信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县调处办)、县文广体旅局、县审计局(县委审计办)、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后勤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8个县直单位及兴安镇、溶江镇、华江瑶族乡、漠川乡中的1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进驻动员会上,各巡察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介绍了本轮巡察的重点任务、工作安排等,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根据巡察部署安排,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动兴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动员讲话,要求各被巡察单位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握巡察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落实政治责任,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审视各方面工作;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被巡察单位一致表示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全力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凡是巡察组找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推诿、不回避,全接受、全认领,坚决做到即知即改,集中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制定整改清单措施,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据悉,本轮巡察为期4个月,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巡察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