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纪问责、突出以案促改,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推动切实管好用好乡村振兴资金。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现资金监管薄弱环节。压实责任。召开4次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专项整治推进会,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构建县领导牵头、职能局督导、乡镇主抓、村级落地的四方责任体系,通过县领导包联乡(镇)、联系重点项目,扣紧责任链条。纪巡联动。搭建巡察、信访、案管、纪检监察室会商机制,提升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性和成案率。联合监督。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建立“室组地+局”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资金分配、项目进展等信息,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形成监管合力。
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拓展线索来源。积极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加强与人社、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分析,主动发现异常数据和可疑线索51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专项督查、信访举报排查、以案挖案深查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12条。保持高压态势。紧盯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重点项目、重要人员,对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重拳出击。深挖作风顽疾。重点围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各类监督查找出的问题整治落实情况,逐一再过“筛子”,累计发现资金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失职失察,导致资金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等问题28个,已整改问题24个。
注重标本兼治,筑牢资金安全“防火墙”。推动以案促改。针对乡村振兴资金发放不及时、农业补贴发放不规范等典型案件暴露的共性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5份,推动9个乡镇及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补贴发放整改。堵塞制度漏洞。督促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完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涉农资金拨付流程规范等制度53项,明确资金分配“三公开”、拨付“双审核”、使用“全程留痕”要求。建立“回头看”机制。对20个已整改问题开展3轮复查,提出整改意见2次;组织警示教育2场次,选取11起典型案件以案示警明纪,覆盖镇村干部820人次。村级“三务”公开规范化深入推进,督促全县各村通过公示栏、微信群公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明细,收到群众监督建议18条,推动2个项目优化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推动资金“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