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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清廉桂林网站
摘要: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桂林市及所辖17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3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向桂林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桂林市及所辖17个县(市、区)进行了巡视。3月30日,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向桂林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到位,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后,市委坚决立行立改,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抓好巡视整改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贯穿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做到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一起落实。

  (一)突出政治引领。市委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和具体行动,第一时间以党内通报形式将《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反馈意见》以及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雷永达同志的讲话,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表态讲话印发至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市、究区)。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暨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相关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全市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市委迅速召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有力的工作举措,全力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召开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成立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委常委任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5大类17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制定142项整改措施,明确12名责任领导、28个牵头单位、16个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3个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明确牵头负责的市委常委和相应工作机构,形成落实巡视整改的“1+3”工作格局。市直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参照市级做法,相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机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科室具体抓;对照市级方案细化制定本单位整改措施,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各县(市、区)对照本级问题和市级问题举一反三,坚持一体整改、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整改一盘棋格局。

  (三)强化统筹联动。市委切实担负起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线索处置亲自过问、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先后主持召开2次专题会议,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市委常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主动认领任务,带头落实整改。市纪委监委坚决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列入政治监督清单,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压实各级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组建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改办)、整改督导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从有关部门抽调13名业务骨干到市整改办集中办公,专班专抓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发挥协调保障、督促落实、监督问责、宣传报道作用。5月中旬以来,组织6个督导组,对各牵头单位和17个县(市、区)开展了全覆盖督导,下发问题督办函41份,编发工作简报8期。各牵头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综合协调;各责任单位主动对号入座,积极支持配合,推动全市巡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促指导。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对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加强跟踪督办落实。对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立即着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问题,重点开展督办整改。

  二、压实整改责任,采取过硬措施,逐项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嘱托还有不足,国际旅游胜地龙头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漓江保护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压实整治责任。成立市漓江城区段支流综合整治指挥部,制定《漓江城区段支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支流整治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机制。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漓江城区段支流“治水”、“治岸”项目建设,推进漓江流域乡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灵川县三街镇污水配套管网工程、九屋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支管网工程一期、雁山区科教园B—2—6地块南侧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已完工;雁山区燕飞路、雁南路、雁翔路道路建设工程以及阳朔县白沙镇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已开工。积极推进漓江城市段洲岛(大小洲、蚂蝗洲)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今年市财政已下达4000万元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指标。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组织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城管委执法大队对城区漓江支流段周边“四乱一脏”问题进行整治。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南溪河卫生水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桃花江水上餐饮船和无证经营等污染支流水体乱经营行为。加强建筑垃圾清理,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审批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清理陈年建筑垃圾行动。共拆除违法乱搭乱建93处约5.3万平方米;拆除钓鱼平台29个,面积约180平方米;清理违规地笼、养鱼网箱、养殖围栏约570平方米;查处整治乱经营2处;清理打捞支流水域及沿岸垃圾约388.85吨,清理打捞水葫芦面积约1600平方米;处理支流沿岸企业、小作坊排污问题8起,组织关停污水直排的厂房6处;修复清风沟漏水碉堡3处。

  (2)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问题。一是明确职责分工。修订完善桂林市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分工表,切实将大气污染防治各领域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二是开展空气质量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污染源,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砖瓦行业管理、露天禁烧暨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今年1—10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6天,优良率94.1%;PM10平均浓度44μg/m³,全区排名第3;PM2.5平均浓度28μg/m³,全区排名第8。

  (3)针对“督促指导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不够”问题。一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及时指导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加强对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调研考核,将已建成项目的运维费用列入政府预算。2019—2020年我市在52个行政村建设68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8个管网项目已完工。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试行)》文件精神。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性质、功能和管理情况日常监管,积极推进《桂林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技术报告》编制执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的监管工作。三是推进地下管网建设。成立地下管网建设三年大会战领导小组,印发《桂林市“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2020—2022年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目前正按计划逐一推进地下管网建设工作。

  (4)针对“整治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不到位”问题。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召开自然保护区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问题整改。9名市领导带领9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对中央巡视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督导。同时,组建8个督导组对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核查工作。二是从严落实整改。涉及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25个水电站,位于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水电设施设备全部拆除或去功能化。涉及实验区内的60个水电站已切断上网线路、封闭设施设备和发电厂房。灌阳千家洞自然保护区违规水电站问题整改已完成验收销号公示,正在组织材料向自治区申请核查。兴安县拆除位于缓冲区的华江丰正水电站水电设施。恭城瑶族自治县完成了海洋山保护区内违规采矿问题整改,自治区已完成销号备案。三是坚持全面整改。组织开展桂林市“绿网·飓风2021”专项行动和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督促各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强巡查巡护,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关于国际旅游胜地建设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5)针对“建设任务尚未全面完成”问题。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国际旅游胜地建设12项核心指标中仍有4项(入境游客人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化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能完成预期目标的问题,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大使命与整改完成胜地建设指标任务统筹推进。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成立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市重大战略推进服务中心,构建专班专抓推进机制。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赴北京,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汇报沟通,争取国家部委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召开桂林市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研讨会,邀请国内一流专家为桂林把脉问诊,聘请8位专家作为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首批特聘专家。组织全面梳理专家意见建议,形成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努力把研讨成果转化为落实实效。迅速与国家和自治区等有关部委、厅局对接汇报,争取推荐国内一流规划团队,启动总体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统筹组织、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着力稳增长。加强经济分析调度,及时出台相关保障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3.14亿元。深入实施稳产保岗和减税降费,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务输出。今年1—9月,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668元,同比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158元,同比增长10.3%。精心组织编制《桂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将“到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的目标纳入《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三是统筹推进旅游品质提升。加快推进融创兴坪水镇等一批重大项目,推动桃花湾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漓江、象鼻山等核心景区品质。6月26日,桂林融创国际旅游度假区建成开园,成为桂林文旅融合发展的又一新地标。加快完善旅游交通设施,组织编制的《旅游公路技术指南》上升为自治区级行业指南,旅游码头、环桂林旅游公路网等加快建设。推动桂林与广西机场集团续签战略合作协议事宜,积极培育桂林国际航线。积极主动与境外机构沟通协调,加大桂林旅游境外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发展红色旅游,提升完善“三园三馆”,大力开展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西段建设,积极推介9条红色游学精品路线。今年1—9月,全市接待游客总人数9943.14万人次,同比2020年增长46.23%,恢复至2019年同期91.11%;实现旅游总消费1231.76亿元,同比2020年增长45.04%,恢复至2019年同期81.06%。

  (6)针对“旅游业转型升级不够到位”问题。加快研究针对公园、景区多头管理,城区公园仍封闭收费等解决措施。“五一”假期,象山景区首推免门票试点,获广大游客点赞。7月30日召开公园、景区经营管理方面问题协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开展2021年“春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印发《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二级清单》,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常态化检查、“五一”假期旅游市场安全督查工作以及《旅游法》执法检查,旅游投诉明显下降。

  (7)针对“旅游专业人才支撑薄弱”问题。及时对文旅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的选配进行分析研判,加强为文旅部门配备具有旅游专业背景的领导干部。全州县、平乐县、资源县、永福县、象山区为文旅部门领导班子配备了具有旅游专业背景或经历的干部。加大对文旅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选派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0名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区内外业务培训班。积极开展旅游专业人才招聘工作,推动制定《2021年桂林市导游协会外语导游帮扶计划》。启动2021年度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完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属8个事业单位13个职位公开考试招聘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前考察工作,进一步充实旅游专业人才。

  (8)针对“胜地建设的辐射带动功能不够突出”问题。一是抓好全域旅游工程。联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办广西全域旅游大集市活动,开发“跟随总书记步伐·心怀国之大者”之旅等9条红色游学精品线路,积极筹备第四届红军长征论坛、桂林国际旅游论坛、2021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活动,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目前,我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覆盖率达70.58%。二是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补助。制定“物流网”建设2021年度投资任务,分解下达我市“物流网”2021年度投资计划36.08亿元。建成总投资2.33亿元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无水港项目一期工程并投入运营。扎实推进列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桂林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3万吨低温仓项目完成支付1828万元,市医药及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完成投资1823.08万元。三是扎实推进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及时跟进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1—10月,已完成投资5.25亿元,投资完成率90.52%,预计年底前所有项目投资完成率均能达到或超过100%。召开桂林市打造一流康养旅游品牌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鼓励、扶持、培育重点项目朝多业态方向发展,利用“桂林健康”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做好重点项目宣传推介工作,持续扩大项目影响力和辐射面。

  (二)“融入全区开放发展总体格局不足,推动建设粤桂湘黔重要节点城市还有一定差距”方面

  3.关于“北联”、“东融”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9)针对“‘北联’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加快编制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及时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完成《桂林高铁经济产业园概念性总体规划》概念文本和总报告。二是加快推进桂柳高速公路、龙胜至峒中口岸(龙胜芙蓉至县城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今年1—10月,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桂林段)累计完成投资18.24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101.1%,该项目自筹建以来已累计完成投资70.69亿元,占总投资的93.9%;龙胜至峒中口岸公路(龙胜芙蓉至县城段)累计完成投资10.44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86.8%,该项目自筹建以来已累计完成投资19.13亿元,占总投资的32%。三是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发挥传统橡胶工业优势,鼓励橡胶工业企业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聚发展,扩大橡胶机械、橡胶产品出口,鼓励橡胶制品行业扩大加工贸易业务,增加进口。今年1—8月,桂林天然橡胶进出口额50992.8万元,同比增长43%。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桂轮橡胶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橡胶产品、硫化机等机电产品出口稳步增长,预计今年出口实现倍增。四是加快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全域旅游合作。在2019年10月18日粤桂黔滇高铁经济联席会议上21个城市的政府代表团团长共同签署了《粤桂黔滇高铁经济带全域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并已正式生效。

  (10)针对“对接‘东融’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加快制定我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已基本完成我市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文本,并召开会议征求意见,结合《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了补充,待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出台后进一步完善。二是开展精准招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带队考察走访深科技、格力电器、领益智造、华为、比亚迪、安科讯等企业,加速推进格力(桂林)产业园项目签约,促成深科技及领益智造签署三方协议,华为新业务板块落户桂林达成共识。印发《桂林市2021年“行企助力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组建数字经济产业等11个重点产业招商专班,成效明显。主动对接京东、美团等物流项目,组织招商小分队实地考察中电科等6家主营业务与我市产业发展契合度较高的北京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积极寻找合作空间,努力推动形成投资合作。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县(市、区)、企业参加各类大型投资贸易洽谈会,利用各种区域合作平台宣传推介桂林,多渠道结识客商,拓展招商信息来源,并利用展会平台宣传桂林特色产品。今年1—9月,全市完成区外境内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20.2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0.4%。全市新签并实施项目81个,其中总投资亿元以上(含1亿元)项目46个。11月4日,“共享新机遇、共谋新发展——2021广西携手粤港澳大湾区、共同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恳谈会”在深圳举行。我市在会上签约了格力电器(桂林)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中电桂林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桂林领益智造智能制造项目等12个,投资总额299.47亿元,签约项目数及签约总金额均位列全区第一。三是扎实推进项目落地。印发《关于开展“三企入桂”项目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桂林市2021年“三企入桂项目落实”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三企入桂”项目服务月活动,加大协调解决困难工作力度。市、县两级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188次,协调解决项目问题176个。

  4.关于工业高质量发展仍存在短板的问题

  (11)针对“工业经济总量偏小”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要求,积极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今年1—9月,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68.8亿元,同比增长22.2%。一是做好企业服务保障。召开“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暨服务企业4个保障工作专班协商座谈会,共收集到工业企业反映的问题225个,目前已解决195个,解决率达86.7%。二是开展工业大招商行动。制定数字经济、汽车、高端机械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招商方案,开展“走出去、请进来”专题招商活动,积极承接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食品、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转移,目前格力(桂林)产业园、大飞机航空轮胎生产基地等百亿元项目已经签订投资协议。电科云、领益智造、鸿程高端成套设备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已完成签约,实现开工建设。三是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成立园区建设问题研究组,加快推进重大项目、标准厂房建设以及配套道路、供水、供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1—9月,全市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厂房88.5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73.7%;完成土地收储6487亩,占年度任务的65%;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2.2亿元,占年度任务的61.1%。四是选派工业振兴特派员。集中选派70名干部到部分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专业化服务,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5.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仍有不足的问题

  (12)针对“落实配套政策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快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支持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求,筹建桂林市新兴产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基金第一期规模拟定20020万元。推动荔浦市注册成立荔浦市科创基金。二是推进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不同层次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支持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支撑产业发展水平。核定市本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1035万元,组织申报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1030万元;核定瞪羚企业市级奖补40万元,组织申报瞪羚企业自治区级奖补370万元。支持智神信息等企业牵头实施“专业相机手持稳定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等广西科技重大专项48项,突破“车桥齿轮传动系统减振降噪”等自治区“三百二千”重大技术问题23项,新增经济效益50.4亿元。三是加快推进高新区发展。制定《桂林高新区“十四五”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1—2025年)》,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启动企业服务平台,抓好项目策划包装建设,包装策划了总投资为34.43亿元的项目入库,产业发展后劲持续增强。9月10日,在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组织“一区三园”签约项目5个,签约总金额70.7亿元。制定关于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积极开展投融资,为园区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今年1—10月,“一区三园”新增贷款授信26.71亿元,贷款融资到位16.34亿元(含往年贷款授信到位),获批专项债资金8.37亿元,桂林高新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已取得主体信用评级AA级,融资工作实现较好成效。

  (13)针对“挖掘科教资源优势带动全市发展不足”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广西重点实验室等申报工作,举办科技企业发行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十四五”广西科技项目申报培训班等活动,指导和服务全社会创新创业。落实“桂惠贷”政策,我市企业共入库“桂惠贷”名单制产品490家,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全覆盖。今年1—9月,我市投放“科创贷”共计14.69亿元,惠及140家科技型企业,直接节约融资成本4164.72万元。启动《桂林市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奖补申报,落实“三企入桂”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提升项目经费。制发《桂林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暂行办法》,安排75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预算。与自治区科技厅共同推进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争取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6.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不够有力的问题

  (14)针对“解决影响营商环境深层次问题不够有力,优化营商环境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发2021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目标任务清单,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认真研究第三方评估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短板和弱项问题。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桂林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职工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规范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行为和标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专题培训,强化督查巡查,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政务服务差评率明显下降。三是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奖补政策。2019年全市应兑现企业(项目)的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2021年市本级财政已安排拨付2789.9万元用于兑现2020年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中小企业奖补资金。

  (三)“落实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部分重点工作存在不足”方面

  7.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度不足的问题

  (15)针对“政法机关之间、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之间线索移送、联动办案、集中攻坚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确定倒查对象后下查一级的原则,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对今年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及时反馈核查办理情况。二是开展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集体约谈。今年3月以来,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满意度成效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评价部分指标计分办法,及时召开全市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集体约谈会。

  8.关于民生领域存在短板的问题

  (16)针对“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滞后”问题。加快推进灌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由专人负责跟踪,压实相关县政府责任,落实征拆资金,倒排工期,加快征拆,全力推动项目建设。今年1—10月,完成投资34.11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85.3%。

  (17)针对“教育医疗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学区制度管理改革,成立义务教育学区(集团)180个,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学区制管理。做好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公开招聘,招聘中小学教师2951名(其中乡村教师1883名),有效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为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二是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桂林名师云课堂开设初中课程240节,全市5.8万多名学生实名登录参与学习,各科目云课堂被点击108.5万节次。对全市中小学大班额情况开展摸排整治,目前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已基本消除大班额,无超大班额。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利用分流招生缓解市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有效缓解学位供需不平衡矛盾。三是理顺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市区基础教育学校建设管理意见,明确市区义务教育初中段新增学位的建设按照属地管理由所在的城区负责。“十三五”期间,临桂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8所并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50个学前教育项目、98个校舍项目、73个薄改项目,完成土建投资资金7952万元。将新建、改扩建学校纳入桂林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四是合理布局医疗资源。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临桂区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目前共开设床位980张。在城市东部、北部和西部分别建设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漓东新院区、市中医医院城北院区和市旅游综合医院,不断提高我市医疗服务能力。医院建成运营后,将有效解决三级医院不够、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18)针对“统筹解决新老城区重要交通节点拥堵问题不够有力”问题。基本完成万福路维修改造工程,在翠竹路、翠竹路南巷交叉口和啤酒厂路口等拥堵点新增车道,升级机场路(包括机场高速)、西二环路、万福路等重要道路及周边主次干道31个路口的交通监控系统,调整优化K99路、14路和206路等多条公交线路,优化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停靠站设置,持续改善新老城区重要交通节点拥堵问题。

  (19)针对“统筹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和监管不够有力”问题。加强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指导县(市、区)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实施计划项目。开展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使用情况调研,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目前,灵川县大圩镇、九屋镇综合文化站,全州县凤凰镇、龙水镇综合文化站,灌阳县新圩镇、新街镇综合文化站,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综合文化站,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狮子岩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全州县永岁镇综合文化站、叠彩区大河乡文化站正在进行整改。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方面

  9.关于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的问题

  (20)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召开述职评议会。市委及时召开2020年度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级有关工委(党委)书记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议,听取17位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书记述职,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安排部署,对原荔浦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罗某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推动全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健全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考核内容。

  (21)针对“以案促改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强化民主生活会监督。加强对市政协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督促新一届市政协党组将4名市政协原副主席违纪违法案件有关材料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深入剖析典型事例产生根源,认真吸取教训,结合实际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市政协党组于4月2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监委1名分管副书记到会指导。二是督促建章立制。对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市中级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7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进行廉政风险检查,督促制定《全市公安机关队伍监督管理巡查制度》、《桂林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廉政防控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三是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以案促改、以案示警,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针对查办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督促各案发地区(单位、部门)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13次。

  10.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22)针对“围绕突出问题的‘再监督’还有欠缺”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市监委委员任副组长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组成联合督查组,今年“五一”假前深入安生鸡血玉观石堂、桂花公社、象山等景区景点检查旅游市场秩序,防范涉旅事故事件发生。三是督促问题整改。针对巡视反馈的“八元游桂林,腐乳配白饭”、“女导游辱骂威胁游客”等问题,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的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开展春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四是加强涉旅舆情监测。及时处置回应社会关注和回复游客诉求,依法处理各类投诉,法定结案率100%。今年以来,共处理旅游投诉122件,同比下降19.2%。

  (23)针对“部分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失灵”问题。一是细化量化考评指标。完成2020年派驻(出)机构年度考核任务和月度量化考评,有序开展2021年前两季度实绩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持续提升派驻(出)机构管理效能。二是深化全员培训。印发2021年培训计划,将派驻(出)机构干部培训纳入市级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自办培训7期,举办讲堂6期,开展主业微课堂180期,上级调训86人次,以案(巡)代训56人次,实现派驻(出)机构干部培训100%全覆盖。三是加大干部任职交流。从纪委监委机关提拔、交流3名优秀的副处长级干部、1名正科长级、1名副科长级业务骨干到派驻(出)机构任职;交流2名正科长级干部、2名年轻干部到纪委监委机关任职;从派驻(出)机构、纪委监委机关交流2名正科长级干部到巡察机构任职;新招录4名优秀定向选调生到派驻(出)机构,从基层遴选10名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派驻(出)机构。

  (24)针对“督促县级党委履行政治责任不力”问题。一是列入绩效考评。将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是否及时,列入桂林市年度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二是全程跟踪指导。分2批派出5个指导组对8个县(市、区)开展跟踪指导,在巡察中期、撰写报告时期、领导小组会前、书记专题会前等4个关键时间节点加强实地指导,为及时召开书记专题会提供保障。三是加强巡察工作报备。严格审核17个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题会报备材料,形成《县(市、区)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综合分析报告》,经市委书记专题会审议后,向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

  11.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够扎实的问题

  (25)针对“统筹各类整改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召开全市自然保护区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推进会,以及全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水电站退出及处置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类分步、依法有序退出及处置自然保护区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印发《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二十五涉桂林市自然保护区水电站退出及处置方案》、《桂林市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明确了处置方式、工作责任及完成时限。抓好反馈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灌阳千家洞自然保护区违规水电站已完成整改;猫儿山保护区的华江丰正水电站,恭城瑶族自治县海洋山保护区内恭城瑶族自治县矿产公司、龙星矿业有限公司、岛坪铅锌矿有限公司3家采矿企业6个采矿区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治区销号备案。二是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区内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整治。由9名市领导带领9个督导组于3月22日—25日对中央巡视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督导。组成8个督导组于4月3日—9日对整改工作开展督导核查工作。目前我市排查出的148个不合法、不合规建设项目已全部关闭退出或关停。

  (26)针对“整改日常监督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制定政治监督清单。将巡视整改列入政治监督清单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二是发挥“智慧平台”作用。将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录入桂林市“4+1”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系统,全程线上督促问题整改。

  (五)“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扎实,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差距”方面

  12.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有力的问题

  (27)针对“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系列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开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系列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未解决的问题逐项分析症结、提出办法。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第六批改革典型经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借鉴吸收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改革典型经验并予以推广。二是完善专项考核制度。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干部专项考核暂行办法,经市深改会议审定通过并印发。三是汇编案例选编。收集整理2020年度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整治案例,汇总形成一批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等领域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案例并印发。四是督促建章立制。制定《桂林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奖励办法(试行)》、《桂林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激励工作方案》等一批规章制度,有效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13.关于党建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8)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制定《桂林市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评方案》,对县(市、区)基层党建工作实行量化计分考核,把考评结果与县(市、区)党委书记年度评优资格和县(市、区)2021年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相捆绑。开展2020年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评工作,取消2名综合考评结果未达到“好”等次的县(市、区)党委书记年度评优资格。二是开展2020年度党的建设专项工作绩效考评。目前已完成74个市直单位、10个中区直单位、7个民主党派、17个县(市、区)的考评。三是开展市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把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考评和调研指导内容,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市委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达到了很强的示范效应。

  (29)针对“执行党建制度存在‘重制度、轻落实’现象”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开展2020年度桂林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分4个等次评定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成效。责成相关县(市、区)约谈5名不符合文件规定获得优秀等次的乡镇党委书记,并重新认定年度考评等次。二是开展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调研指导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

  (30)针对“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并将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桂林市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量化考评方案》考评内容。二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放《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流程,随机抽查市直单位发展党员档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机关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四是完善党组织达标创优工作方案,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开展常态化机关党建督查检查。

  三、坚持久久为功,推动一抓到底,做深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和近段时间的持续推进,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还没有彻底完成,有的地方还存在落实不够深入不够到位等问题,解决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机制方面问题任重道远,市委将秉持久久为功的政治定力,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桂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嘱托,突出抓好漓江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加快旅游转型升级,提升旅游品质,加大整合市本级和县域旅游优质资源力度,统筹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支持政策,推进生态、文化、旅游、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更加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开放发展,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全面落实“四个新”总要求、“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深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战略,加快建设广西“东融”新高地、“北联”主阵地。全面推进工业振兴,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完善招商引资政策,突出抓好“三企入桂”,加快壮大“工业树”、繁茂“产业林”,培育发展新动能。着力强化科技创新,立足桂林科教优势,加快政产学研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创新能力和转化效率。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瞄准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聚焦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为项目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民生改善,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加大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民生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更加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强化派驻监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抓好巡察规范化建设,推动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打通干部交流任职通道,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持续用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基层党建有关考评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好、管好、用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四)更加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深化成果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持续分类施治、建章立制、巩固落实,不断深化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仍需一段时间整改完成的问题,持续发力,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紧推进。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保持定力、持之以恒、跟踪督查、一抓到底。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统筹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西、中央和自治区各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推动整改不松劲、见实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建设目标,进一步丰富完善桂林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下大力气破解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彰显巡视整改落实的新成效,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桂林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3—2848360;通讯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主楼1407室;邮编:541199;电子邮箱:glxszgb@guilin.gov.cn)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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