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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探索“区+乡+村”监督模式 以“小支点”撬动“大监督”

作者:张晖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今年以来,象山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区+乡+村”监督模式,通过打造办案协作区、设立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组织村社监察联络员等方式,推动监察职能不断向基层延伸,以“小支点”撬动“大监督”。

  近日,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北芬村监察联络员入户走访时,从村民口中了解到辖区内进行乡村振兴施工改造时,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屋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希望纪委同志处理。

  收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北芬村监察联络员立即将情况上报二塘乡纪委。二塘乡纪委立即到现场调查是否存在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经向村委及施工人员等多方了解,并未发现存在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但存在施工粗糙等问题。随即,二塘乡纪委联系区住建部门及施工方现场对存在问题的屋顶进行整改,获得了群众一致认可。

  今年以来,象山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区+乡+村”监督模式,通过打造办案协作区、设立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组织村社监察联络员等方式,推动监察职能不断向基层延伸,以“小支点”撬动“大监督”。

  区级牵头,打造办案协作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建立“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室+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的“三合一”协作办案机制,把全区一乡三办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每个协作区明确1名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负责,1个纪检监察室负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指导和把关。

  “我们先后召开案件研讨会2次,对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承办的16件案件进行了协审把关,发现问题3个,提出整改措施3项,形成整改报告3份,合力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乡级延伸,设立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印发《象山区关于推进监察工作向乡(街道)延伸的实施方案》,明确象山区监察委员会向乡(街道)派出监察室,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由乡(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同时,对乡(街道)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等。

  据该区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66件(其中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处置59件,占35.54%,同比增长210.53%);立案52件(其中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16件,占30.77%,同比增长14.29%);结案47件(其中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16件,占34.04%,同比增长33.33%),乡级监察队伍发挥的探头和尖兵作用日益凸显。

  村社铺开,组织村社监察联络员。该区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负责指导村级监察联络员的日常工作,确保村级监察联络员能够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村社监察联络员主要负责各村(社区)村务公开信息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反映、村民重大事项监督等,以便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实现常态化,把监督工作延伸到了‘神经末梢’。”该区二塘乡纪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据悉,该区18个村社监察联络员,参与村级重大事项监督30余次、收集社情民意20个、发现问题12个,进一步打通了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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