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监察机关留置场所、市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场所等审查调查场所的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桂林市纪检监察综合业务信息中心)没有内设科室。
第二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2375.0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同比增加1650.00万元,增长227.5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总收支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年工作业务量实际增加。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总收入预算2375.06万元,同比增加1650.00万元,增长227.57%,总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年工作业务量实际增加。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支出总预算2375.06万元,同比增加1650.00万元,增长227.57%。其中:基本支出251.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8%;项目支出2123.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42%。总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年工作业务量实际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4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23.08%,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安排0.24万元,同比增加0.05万元,增长23.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人员变动增长。
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我单位2026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21.58万元,同比增加5.18万元,增长31.57%。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全年工作业务量实际增加。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8.33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1.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33万元。
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与上年持平,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分散采购预算18.3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00%,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1.83%,其中:货物类18.0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33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2个,预算资金2123.81万元。
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至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桂林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单位(含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或事业单位(含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尚未分类、企业、其他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桂林市留置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0)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表11)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