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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桂林市纪委监委
摘要: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廉政教育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

  2.负责廉政教育基地的日常运行维护、廉政教育宣教、讲解等工作,提供廉政教育宣教、讲解等培训。

  3.负责反腐倡廉网络舆情预防、监控、处置等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4.负责党风廉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清廉桂林网、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协助做好网络举报工作。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反腐倡廉音像广电、网络宣教、刊物征订以及编印资料等工作。

  6.负责广西家教家风基地(桂林)的日常运行维护、讲解和咨询服务;协助开展家教家风宣传教育以及调研、挖掘桂林市家教家风文化资源等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是市纪委监委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

 

第二部分: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36007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678.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8.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1.75万元,增长121.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9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6.99万元,下降14.07%,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6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8.74万元,增长931.07%,主要原因是财政调账。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678.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8.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1.75万元,增长121.1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8.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纪检监察事务的事业运行。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44.22万元,下降22.94%,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8.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70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事业单位人员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总额有所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9.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15.9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事业单位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缴费的总额有所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452.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纪检监察事务的事业运行。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08.74万元,增长931.07%,主要原因是财政调账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积金缴纳。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事业单位人员缴费的公积金缴费总额有所增加。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9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6.99万元,下降14.07%。其中:基本支出224.61万元,项目支出1.38万元。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7.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事业单位人员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总额有所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账务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增加,相应的事业单位人员缴费的公积金缴费总额有所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0%,造成差异的原因是由于2024工资增量发放减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压减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52.6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8.74万元,增长931.07%。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52.64万元。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5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5.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5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纪检监察宣教经费增加。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92万元,下降55.36%,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48.42%,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9.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8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78.63万元,执行数678.6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从自评情况来看,自评等级评定为优秀。通过绩效自评,我们发现在财政支出项目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绩效指标制定还不够科学。二是绩效结果运用稍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绩效指标要围绕项目实施内容,制定出更能全面反映项目产出、效果的指标,实现全面规范化和精细化。二是在预算执行中要加强项目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结果的运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项目得分均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优秀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市属媒体宣传合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4.30分,评级为优秀,项目执行数为15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通过记者走基层、人物访谈和剖析典型案件等形式,侧重对群众关注的廉政热点问题,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和纪法教育,有力地提高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说服力。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项目共5个,项目得分均超过90分,自评等级评定为优秀。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桂林廉政教育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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