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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党费专项监督检查 严格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根据《桂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近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到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部门扎实开展党费收缴管理监督检查,详细了解各党支部党费使用管理开支情况。

  “你们党支部是否建立健全党费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是否在规定银行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是否学习了解《桂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开展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时问道。

  为进一步规范驻在单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根据《桂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近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到驻在单位和综合监督部门扎实开展党费收缴管理监督检查,详细了解各党支部党费使用管理开支情况。检查组采取与有关人员的谈话了解、听取党支部书记汇报、调阅财务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发现:个别党支部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会议记录不全、党费收缴不及时和没有在规定银行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等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规范健全制度,提升党费收缴严肃性。以党支部为单位,督导党支部书记开展党费收缴自查,精准核算基数,核清每名党员每月应交纳党费的数额,确保按比例足额缴纳。要求严格管理、专人负责,实行党费专人收缴、登记,保证党费收缴规范性和严肃性。督促中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制定《中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员缴费自觉性。督促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等方式,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提升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自觉意识,引领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及时落实问题整改。督促各党支部对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把责任压实到支部书记,把任务分解到支委成员,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党员,明确抓实抓细制度执行等重点整改工作,以最快速度、最严措施完成所有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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