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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召开“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大会

作者:蒋小芳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6月8日上午,兴安县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县政府大礼堂召开“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大会。

  6月8日上午,兴安县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县政府大礼堂召开“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大会,进一步提升党政干部尤其是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支持率,营造全社会遵守和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

  桂林市宣讲团成员、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苗小所从五个方面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向大家阐述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大家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进一步在行动上划出干预司法活动的“红线”和“底线”。要高标准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带头执行、落细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多形式组织干部学习“三个规定”,把握政策界限,推动“三个规定”严格执行。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提升各级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在全县上下形成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真正把“写在纸上的规定”变成“刻在心里的敬畏”,为执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上,县宣讲团团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绍千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的做法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必须注意把握的重点和要求进行了深入宣讲。与会人员集中签订了《兴安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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