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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尽浮尘漓江清

作者:潘攀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摘要: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自开展专项监督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265个,立案192件,处分210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了“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该项工作聚焦乱挖、乱采、乱建、乱排、乱伐等十个方面漓江生态环保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整治。

  漓江保护涉及12个县区,呈跨层级管辖、跨行业监管、跨地区交叉等特点。为打通片区协作堵点难点,桂林市纪委监委推行监督检查室牵头抓总,派驻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组、属地纪委监委契合互补、同向发力的“室组地”模式,制定出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与政法机关、生态环保有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等10项制度机制,形成漓江流域生态环保监督执纪执法合力。

  工业废渣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一直是锰矿企业头疼的难题,也是生态环保领域亟须解决的重点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实地走访全州县、兴安县等锰矿生产加工企业,采取查阅货运记录、污水净化台账、技术处理方案和协议合同等资料以及召开座谈会的方式,督导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该纪检监察组发现全州县某锰矿生产加工企业对废弃锰渣采用防渗透膜覆盖、雨水收集排流技术进行应急处置,可能对水资源和土地造成再次污染,随即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召开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督促市工信局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举一反三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截至目前,桂林市工信局梳理节能监察、项目申报等方面廉洁风险点15个,制定锰渣废固处理整治方案,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前不久,资源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有关该县浔江河口段出现河水变白、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的问题反映,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核实,由于某采矿企业生产废料压沉了下游电站的密封渠道,组织抢修时遭遇突降暴雨,部分废渣被雨水冲进密封渠道,下游电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阀放水,导致浔江河口段水质混杂白色浑浊物,出现“牛奶河”现象。

  “‘牛奶河’现象的背后,折射出政企沟通不畅、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资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该县纪委监委立即采取谈话提醒、反馈问题等方式,督促县生态环境局迅速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对本县同类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落实“河长制”,压实监管责任。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入河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牛奶河”在一周内恢复了清澈。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桂林市纪委监委与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提升工程项目、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水电站整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点题整治,对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严办、快查快结。

  “有些党员干部借土地整治项目大搞权力变现,送人情,捞油水。”临桂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区纪委监委对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零容忍,查处了该区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于某某典型案件。经查,于某某在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程结算等方面为朋友、同学“开绿灯”,并违规收受好处费,导致一些违法违规项目在当地畅通无阻,破坏了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不久前,于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前,广西荔浦鸿运矿业有限公司利用采石场应急排险之机,超范围、超面积进行爆破作业,造成违法占用林地2.1145公顷。经查,荔浦市应急管理局、杜莫镇人民政府履职不力,对采石场排险期间指导、监管不到位,杜莫镇人民政府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采石场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最终荔浦市应急管理局原副局长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杜莫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陆某某和镇政府工作人员梁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在开展线下监督的同时,桂林市纪委监委把监督搬到线上,将“互联网+监督”理念融入专项监督,打造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政治监督信息化平台,构建“发现问题—建立清单—定向反馈—跟进整改—回头跟踪”的监督闭环,推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通过对全市各级生态环保部门进行“拉网式”专项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10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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