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提醒,让我认清‘小节失守’的危害,今后一定严守纪律底线。”近日,桂林市象山区一名干部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过节红包,被该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批评教育后,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并作出深刻检讨。这是象山区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象山区纪委监委将“第一种形态”作为党员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构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闭环机制,坚决防范“小过错”演变为“大问题”。同时,聚焦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整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多元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处置,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后续跟踪管理机制,对受处理干部适时开展回访教育,通过面对面交流卸下其思想包袱,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截至目前,该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6人次,占比45.5%;累计开展回访教育12人次,有效实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筑牢基础。